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如果遭遇经营环境变化、行业整体估值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后续融资轮次的估值低于此前轮次(俗称“降轮融资”),这种情况下,公司此前按照较高估值水平确定行权价格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可能因为公司当前实际估值已经跌破了原有的行权价格,导致这部分期权丧失了实际的经济激励价值——员工即便完成了成熟兑现的等待期、选择行权,由于行权价格高于当前公司实际每股价值,行权本身反而会让员工承担经济损失(花钱买入了价值更低的股权),这种情况下期权原本应有的激励效果基本丧失。
针对这种因为降轮融资导致期权丧失激励价值的情况,是否需要以及如何进行相应的调整处理,法律层面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公司必须采取行动,这本质上属于公司基于自身商业判断和人才保留激励需要,自主决策的公司治理和薪酬管理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评估是否有必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实践中,面对这种情况,公司可能考虑采取的应对方式包括:对现有期权进行重新定价(Repricing),即将原有较高的行权价格,下调调整到与公司当前实际估值水平相匹配的更低价格,恢复期权的实际激励价值;或者取消原有已经丧失激励价值的期权,重新按照当前较低的估值水平,向员工追加授予新一批期权;又或者通过其他形式的薪酬调整(比如现金奖励、其他福利安排)来弥补和维持团队的整体激励水平,具体采用哪种应对方式,需要公司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股权结构调整的可行性、以及对现有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稀释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决策。
建议公司在面临降轮融资、导致员工期权价值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情况下,从保留和激励核心团队、维护长期人才竞争力的角度出发,认真评估是否有必要以及如何采取相应的期权调整措施,这类调整方案的设计,通常涉及公司治理程序(比如需要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相应决议程序)、可能对现有股东权益产生的稀释影响、以及具体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等多个专业维度的考量,建议公司在专业股权激励顾问、律师和财税顾问的协助下,制定既能够真正达到保留激励核心团队目标、又能够合理平衡各方利益、程序合规的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