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远程办公理念的普及和企业对灵活用工模式接受度的提升,部分创业公司允许核心员工选择完全远程办公,甚至允许员工自主选择长期在境外某个国家或者地区居住生活和工作,这种安排虽然为企业和员工都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但也给企业带来了传统本地化用工模式下不会遇到的、相对复杂的跨境税务合规风险,需要企业提前了解和审慎管理。

第一层需要关注的风险,是员工个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和纳税义务变化,各国税法通常都会根据个人在该国实际居住的时间长短(比如是否超过183天等具体判断标准)等因素,判断该个人是否构成当地的税收居民,并据此确定其纳税义务的具体范围(税收居民通常需要就其全球所得纳税,非税收居民通常只需要就来源于该国的所得纳税),员工如果长期在境外某个国家居住工作,可能会被该国认定为当地的税收居民,进而产生在当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义务,这需要员工个人妥善处理,但企业作为雇主,也有必要提前了解和提醒员工可能面临的这类个人税务合规变化。

第二层、也是企业更容易忽视但影响更加重大的风险,是员工在境外的持续性工作活动,是否可能被当地税务机关认定构成企业在该国的“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PE),常设机构的认定,通常是国际税收协定和各国国内税法中,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在某个国家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核心概念,如果员工在境外从事的工作活动,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且实质上构成了企业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比如员工在当地代表企业与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或者员工的工作场所实质上被认定为企业在当地的固定营业场所),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被认定在该国构成常设机构,进而需要就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经营利润,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企业在允许员工跨境远程办公时,最容易忽视、但一旦触发可能带来重大额外税务合规成本和风险的问题。

建议允许员工完全远程办公、并可能涉及员工长期在境外工作居住的创业公司,在制定和实施这类灵活远程办公政策时,充分评估和了解可能涉及的跨境税务合规风险,尤其是对于员工工作性质,明确不涉及可能构成“常设机构”认定风险的经营性活动(比如尽量避免员工在境外代表公司从事对外签约等经营决策性质的核心业务活动),必要时咨询同时熟悉国际税收协定和目标国家当地税法的专业跨境税务顾问,进行具体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员工跨境远程办公管理政策和风险防控措施,避免因为对这类新兴用工模式下的跨境税务合规风险认识不足,给企业带来意料之外的额外税务负担和合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