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将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相比较,办理多退少补的手续。
大部分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完成申报,系统会预填收入和已缴税款数据,纳税人核对无误、补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即可提交;情况较复杂的(如同时有多处所得、经营所得等),也可以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年度汇算可能出现补税或退税两种结果:全年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可以申请退税,需要提供本人符合条件的境内银行账户;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补缴,逾期未办理可能产生滞纳金。
需要提醒的是,年度汇算涉及个人纳税信用,故意隐瞒收入或虚假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骗取退税的,可能面临补税、滞纳金甚至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建议如实申报,对政策理解不清的项目及时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顾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适用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判断,欢迎预约顾问免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