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个人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缴个税,税率 20%;应纳税所得额 = 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原值 + 合理税费)。受让方是扣缴义务人,需在变更登记前申报;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一、怎么算

应纳个税 = (转让收入 − 原值 − 合理税费) × 20%。原值一般为取得股权时的实际出资/购买价;平价或低价转让要有正当理由,否则可能按净资产等核定收入(尤其被投资企业有房产、知识产权、土地等)。

二、申报与扣缴

①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②转让双方应在签订协议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前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③常要提供转让协议、原值凭证、评估/财报等;很多地方先完税、后过户。

三、常见问题

①"1 元转让":形式平价不等于免税,无正当理由会被核定;②继承/近亲属之间等特定情形可视为有正当理由;③递延纳税等优惠有专门条件(如符合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权激励,见:持股架构、增资 vs 转让)。

法规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及《个人所得税法》。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股权转让原值确认、核定与筹划,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