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对赌(估值调整机制 VAM)是投融资双方约定:未来业绩/上市等达标与否,触发现金补偿、股权调整或回购。核心规则(九民纪要):与股东/实控人对赌一般有效且可履行;与目标公司对赌协议有效,但要履行须过"回购减资/利润分配"的法定关口——"有效不等于能执行"。
一、对赌是什么、赌什么
常见标的:净利润/营收等业绩指标、合格上市时间、关键经营目标。达标:投资人可能让渡部分股权/给予奖励;未达标:创始方现金补偿、股权补偿或被回购。
二、效力与可履行(关键)
| 对赌对手 | 结论 |
|---|---|
| 与股东/实控人 | 一般有效且可履行 |
| 与目标公司(现金补偿) | 有效,但须符合利润分配规定方可履行 |
| 与目标公司(股权回购) | 有效,但须完成减资程序方可履行 |
三、创始人怎么防坑
①尽量把对赌对手设为公司层面时预留合规路径,个人连带要评估承受力;②业绩指标务实可达、设调整/豁免空间;③与回购条款联动设计(见:回购条款、股东权利)。
法规依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及新《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07-01施行)。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对赌条款设计与履约风险评估,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对赌条款设计与履约风险评估,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