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科技人员占比有明确的硬性指标要求,现行政策通常要求企业当年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这个比例是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跟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等指标共同构成认定的核心量化标准。

科技人员的统计口径,容易被误解为只能统计专职研发人员,实际上按照现行认定管理办法,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科技管理和为研发活动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含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都可以计入科技人员统计范围,不要求这些人员全年、全职只做研发工作。

企业职工总数的计算口径,同样有明确规定,通常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具体的统计方法(比如是按月平均值、还是按年末数)需要参照现行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执行,不能随意按企业自己习惯的统计口径来计算,否则可能因为统计方法不符合规定导致认定材料被质疑。

由于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等指标是动态的年度指标,企业在日常人力资源管理中,建议提前规划好符合科技人员统计口径的人员配置和工时记录,不要等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才临时统计凑数,那样容易因为证明材料不充分(比如缺少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岗位职责说明等)导致申报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