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股权转让里最容易被误解的一个点。很多老板觉得公司账上有大额未分配利润或资本公积,转让时是不是就可以按比例加到自己的计税成本里,从而少交点税,答案是不能这样直接处理,计税成本认的是股东实际投入的成本,也就是实缴出资额或受让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并不会自动转化为卖方可以扣除的成本。

但这不代表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和个税计算没有关系,恰恰相反,它们会通过另一个渠道深度影响交易的税务结果,那就是税务机关判断转让价格是否“明显偏低”时,常用的净资产核定法本身就是以公司净资产(包含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等所有者权益项目)为基础来估算股权对应价值的。

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公司账上积累了大量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因此比较厚实,而股东转让股权时约定的价格却远低于净资产对应份额,又没有合理理由支撑,税务机关就有可能启动核定程序,按净资产份额等方法重新核定转让收入,进而按核定后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按双方自行约定的低价来计税。

所以准确的理解是,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会加进卖方的扣除成本这一栏,但会实实在在地推高净资产核定的基数,从而影响转让价格合理性的判断,这一区分很关键,也是转让定价时必须提前测算的部分。

归纳一下,成本扣除看的是股东实际投入了多少,转让价格是否合理看的是公司净资产有多厚,两条线互不替代,但都要认真对待。

净资产核定的具体测算比较专业,建议提前预约顾问对转让定价做一次核算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