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政策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曾设有360天的认证期限,超期未认证的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随着政策调整,现行阶段已取消这一时限限制,纳税人取得的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原则上可以在任意纳税申报期内进行抵扣。
虽然抵扣时限限制已经取消,但这不代表企业可以无限期拖延处理发票,实务中建议财务人员按月及时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一方面便于当期核算成本和进项税额,另一方面避免大量发票集中在某一期抵扣引发税务机关的关注。
需要注意的是,取消认证时限不等于取消了发票开具后的其他时间要求,例如红字发票信息表确认、退税申请等环节仍有各自明确的操作时限,不能一概而论。
建议企业建立规范的发票管理台账,收到发票后及时核对信息、及时入账、及时勾选抵扣,既能保证财务数据的时效性,也有利于税务风险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适用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判断,欢迎预约顾问免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