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有 360 天认证抵扣期限——现行实行"勾选确认"制度: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海关缴款书等,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勾选确认用途后即可抵扣,没有强制认证期限。但仍应及时勾选、在取得当期或合理期间内抵扣,避免跨期和遗漏。
一、从"认证"到"勾选确认"
| 阶段 | 做法 |
|---|---|
| 过去 | 需在 360 天内认证/确认抵扣 |
| 现行 | 勾选确认制,无强制期限、按平台确认用途抵扣 |
二、怎么操作
①登录电子税务局/发票综合服务平台;②对取得的专票等勾选"用于抵扣"并确认;③在申报期据此填报进项。
三、提醒
①虽无期限,但及时勾选免得遗漏;②勾选用途要真实(抵扣/出口退税/代办退税);③抵扣条件见:抵扣条件;不得抵扣见:不得抵扣。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改增相关规定及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实行勾选确认的相关规定。以税务机关最新规定为准。
本文更新于 2026-09-14。发票勾选抵扣与税务合规,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
本文更新于 2026-09-14。发票勾选抵扣与税务合规,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