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在预扣预缴阶段,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计算出的余额还需要再乘以7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是稿酬所得区别于其他综合所得项目的特殊优惠。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时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出预扣税额后,还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方式再打七折,相当于稿酬所得的实际预扣税率约为14%左右,具体计算应结合每次收入金额准确核算。
年度终了后,稿酬所得同样需要并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按年计算最终应纳税额,此时前述70%的计税比例仍然适用于综合所得中稿酬部分的计算,与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的年度汇算规则有所区别。
出版社、报刊社、网络平台等支付稿酬的单位,通常作为扣缴义务人负责预扣预缴税款,个人作者在年度汇算时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全年取得的稿酬收入明细,核对预扣税款是否准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适用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判断,欢迎预约顾问免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