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这是法律为保护短期用工劳动者权益设置的特殊规定。
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则: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劳动者在同一单位续签合同或者调岗后,用人单位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重新考察,这是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规避正式用工责任的制度设计。
建议: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应严格对照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合规的试用期长度,避免约定超过法定上限的试用期,这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超出部分将被认定无效,且已经履行的超期时间应当视为已经转正。
建议严格对照法定标准确定试用期长度,避免违法约定风险,欢迎预约顾问协助审核用工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