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就算拿到专票,这几类也不得抵扣: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以及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已抵扣又发生上述情形的,要做进项转出。
一、法定不得抵扣情形
依《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财税〔2016〕36 号: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等;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服务;③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二、容易踩的坑
员工餐饮、团建娱乐、员工福利采购的进项常被误抵;把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也抵了。取得专票≠必然可抵,要看用途(区别见:专票vs普票)。
三、已抵扣怎么办:进项转出
已勾选抵扣后又发生不得抵扣情形(如改用于福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应在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详见:进项转出怎么做)。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财税〔2016〕36 号;发票管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64号)及《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官方最新政策为准。分不清哪些进项能抵、哪些要转出,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官方最新政策为准。分不清哪些进项能抵、哪些要转出,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