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好消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抵扣,早已取消"360天认证确认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总局 2019 年第 45 号公告)。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票等扣税凭证,可随时在平台勾选确认、按规抵扣,不再有认证时限。

一、取消认证期限(重点)

依总局 2019 年第 45 号公告,自 2020-03-01 起,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也就是说,专票不再受"开具起 360 天内必须认证"限制,可随时勾选抵扣。

二、仍要注意的

①勾选后需在对应所属期申报抵扣,账、票、申报口径一致;②用于免税/简易/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项目的进项不得抵扣;③异常凭证、失控发票暂不得抵扣,需按规核实处理;④取得即应验真再入账。

三、提醒

虽无认证时限,但不建议长期挂账不抵,及时勾选、及时抵扣更稳妥;红冲会影响已抵扣进项(见:红蓝字冲销)。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自2020-03-01起施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及《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进项抵扣与勾选申报口径,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