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广告费、会务费、餐饮费都要按真实服务选对应编码开具:广告费开 *现代服务*广告服务/信息技术 类、会务(会议)费开 *现代服务*会议费、餐饮费开 *餐饮服务*餐饮费。三者在税务处理上差别很大——广告费/会议费与餐饮(招待)费的税前扣除规则、进项抵扣各不相同,不能为省税混开。
一、品名与税务处理
| 费用 | 品名/编码 | 税务要点 |
|---|---|---|
| 广告费 | *现代服务*广告服务 | 广宣费按收入 15%(部分行业30%)扣,超部分结转 |
| 会议费 | *现代服务*会议费 | 需真实会议证明,别混作招待费 |
| 餐饮费 | *餐饮服务*餐饮费 | 进项不得抵扣;多属招待费,按 60% 且≤收入5‰扣 |
二、别踩的坑
①把餐饮/招待包装成"会议费/会务费"规避限额,属涉税风险;②会议费要有会议通知、议程、签到、场地等证据;③广告费要有合同、投放证明。
三、提醒
①招待费/广宣费限额见:招待费广宣费限额;②餐饮进项不得抵;③按真实业务选编码(见:编码查询)。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要求及增值税进项抵扣、企业所得税扣除相关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本文更新于 2026-09-14。费用开票与税务合规,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
本文更新于 2026-09-14。费用开票与税务合规,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