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 5%(该优惠现行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预缴时即可享受、无需事先审批,填报申报表勾选适用即可。

一、三个判定条件(同时满足)

条件标准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且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

二、怎么算(实际税负 5%)

例:应纳税所得额 200 万元 → 200×25%×20% = 10 万元(相当于 200×5%)。不分企业类型(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均可,个体户/个独走个税不适用)。

三、怎么享受

①预缴时按申报表判断即可享受、②年度汇算再据实核定;③无需备案审批,"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留存备查";④超过任一条件即不再适用,按 25% 法定税率。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现行公告。标准与执行期限以最新公告为准。
本文更新于 2026-09-14。小微企业税务合规与优惠适用,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