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已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把增值税从"条例"升格为"法律",总体税制框架和主要税率保持稳定,对小微企业最关心的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与征收率优惠,通过配套衔接文件基本平稳过渡: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季 3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适用 3% 征收率的减按 1% 征收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所以对绝大多数小微来说,日常该免的仍免、该按 1% 的仍按 1%,但要按新法及配套口径规范执行。

一、小微最关心的几点(2026)

事项口径
小规模起征点月销售额 10 万 / 季 30 万以下免征
征收率优惠3% 减按 1%,执行至 2027-12-31
自然人按次起征点提高至每次(日) 1000 元
不适用范围1% 优惠不含销售/出租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二、要注意什么

①免税/优惠有执行期限(多至 2027 年底),别当成永久;②开具专票、放弃免税等按新法与公告执行;③规模临近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做好身份与开票规划(见:一般纳税人登记)。

三、提醒

①以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公告为准(2026 年增值税法配套文件);②政策限期保留的关注 2027 年底节点;③把优惠与合规记账、准确申报结合(见:老企业过渡)。

说明:本文为一般性财税政策科普,不构成个案税务意见;税收政策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主管税务机关最新发布的法规、公告为准,个案适用需按企业实际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
本文更新于 2026-09-17。增值税法下小微适用与申报,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