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售权(Drag-Along Right):通常约定在满足特定条件(比如获得董事会或多数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大股东(或者达到约定持股比例的股东群体)在向第三方整体出售公司股权时,有权要求其他小股东按照相同的价格和条件一并将其持有的股权出售给该第三方,主要目的是便于实现公司的整体出售交易,避免因少数小股东不同意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

随售权(Tag-Along Right):与拖售权方向相反,是指当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计划向第三方出售其股权时,小股东有权要求按照相同的价格和条件,将自己持有的股权一并加入该次出售交易,主要目的是保护小股东在大股东出售控制权时,能够以同等条件搭便车实现退出。

两者的配套关系:拖售权更多是从便利公司整体交易、保护潜在收购方利益的角度设计;随售权更多是从保护小股东退出权益的角度设计,两项权利在投融资协议中经常同时出现,形成相互制衡的配套安排。

建议:无论是作为投资人还是创始股东,在签订投融资协议时都应当充分理解拖售权和随售权条款的具体触发条件和适用范围,评估这些条款对自身未来退出灵活性可能产生的影响。

建议充分理解拖售权和随售权条款对未来退出灵活性的影响,欢迎预约顾问协助审核投融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