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天数标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的累计工作年限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总和,而非仅指在现单位的工作年限。
统筹安排的权利: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的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跨年度安排,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具体安排年休假的时间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未休年休假的补偿: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建议: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年休假管理台账,跟踪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和年休假使用情况,避免因未及时安排年休假又未依法支付相应报酬而产生劳动争议。
建议建立规范的年休假管理台账,欢迎预约顾问协助梳理年休假合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