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高企的三大核心优惠——①企业所得税减按 15% 征收(正常 25%);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③亏损结转弥补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此外各地对高企常有配套奖补。

一、所得税 15%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间,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普通企业 25%),这是最直接的红利。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可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 10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 200% 摊销),与高企可叠加享受(怎么做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做)。

三、亏损结转 10 年

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具备资格的,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 个纳税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

四、别忘了维持

优惠以持续符合条件为前提,需按年报告、到期重新认定(见:高企年度报告、有效期)。

法规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企业所得税法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官方最新政策为准。想把高企优惠用足、又稳妥合规,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