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纳税年度内从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各扣缴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通常是各自独立计算,容易导致平时代扣代缴的税款和实际应纳税额存在差异。

在次年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阶段,纳税人需要将全年从各处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计算,按统一的累进税率计税,多退少补。

如果平时各处扣缴的税款合计低于应纳税额,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税;如果高于应纳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建议多处任职的个人,尤其是收入较高的管理层,提前关注汇算清缴的申报义务。

多处任职的个税合并申报存在疑问,欢迎预约顾问帮您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