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器械电商化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企业选择通过自建网站、电商平台店铺或直播渠道销售医用口罩、血压计、按摩仪等产品。这类经营行为并非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直接开展,其合规基础仍然是线下经营资质:企业首先要根据拟销售产品的分类,取得相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不能替代或豁免这一前提条件。

在具备相应线下经营资质的基础上,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还需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填报网站或网络交易平台的名称、网址等信息,取得备案编号后方可正式开展网络销售业务,且备案信息通常需要在网站首页或经营详情中公示。

如果企业选择通过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店销售医疗器械,平台方本身作为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也需要事先向药监部门备案,并对入驻商家的经营资质、产品注册或备案证明进行审核登记。企业在入驻前应准备好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材料提交平台审核,平台审核通过后才能上架销售相应品类。

实践中常见的合规风险点包括:企业实际销售的产品类别超出了自身备案或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网站宣传用语中出现疾病预防、治疗等超出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表述,容易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或违规发布医疗器械广告;以及通过社交平台、直播带货销售医疗器械时未在显著位置披露注册证或备案信息,这些都是监管部门重点检查的对象。

对于计划布局医疗器械电商业务的企业,建议在产品上线前系统梳理三层合规要求:一是产品本身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是否有效;二是企业的经营资质(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拟销售产品;三是网络销售备案是否已经完成并与实际销售渠道一致。三者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建议委托专业机构协助梳理,避免因某一环节缺失导致平台下架或被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还涉及广告合规问题,依据医疗器械广告相关审查规定,发布医疗器械广告需要事先取得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广告内容应当以经审查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等绝对化用语,也不得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证明。企业在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中同样需要遵守这一规则,很多企业容易忽视网络内容营销同样属于广告监管范畴,最终因宣传用语违规而受到处罚,建议企业在内容发布前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对涉及功效宣称的表述进行合规把关。

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业务实质与属地监管要求判断具体资质需求,如需协助可预约顾问一对一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