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架构里多加一层持股公司,绝大多数情况下背后是真实的商业考虑,比如把经营风险和股权风险隔离开、方便后续融资时不同轮次投资人分层进入、或者创始人希望通过持股公司统一行使表决权,并不是设计出来就是为了少交税。

从税务角度看,只要持股公司有真实的股权管理职能、独立的账务和决策,这一层架构安排本身不违规,企业所得税上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还可以享受免税待遇,这也是很多集团愿意搭建持股公司的现实原因。

但如果这层持股公司只是一个空壳,没有实际经营团队、没有真实的资产管理行为,设立的唯一作用就是把利润在境内不同主体之间转来转去、人为降低整体税负,这种没有合理商业目的、单纯以获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的安排,就有可能被税务机关依据一般反避税相关规定重新评估和调整。

需要提醒企业的是,判断的核心不在于多了一层这个形式,而在于这一层是否有真实的经营实质和商业逻辑,架构设计前最好能说清楚每一层存在的业务理由,而不是等税务机关问起来才临时补材料。

简单来说,多加一层持股公司是不是问题,答案不在层数本身,而在于是否具备真实的商业实质,这也是企业做税务优化时需要把握的分寸。

是否需要增设持股公司层级,建议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和融资安排提前评估,如需协助可预约顾问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