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修改公司章程的核心是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依《公司法》,修改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后,凡涉及登记事项(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法定代表人、住所、公司类型等)的,要办变更登记;不涉及登记事项的部分章程修改,一般留存备查即可。

一、流程

步骤说明
形成决议股东会决议,≥2/3 表决权通过章程修正案
制作修正案章程修正案 / 新章程
变更登记涉登记事项的办变更登记(网上办)
备查不涉登记事项的留存备查

二、常见触发章程修改的情形

①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法人、住所变更;②治理结构调整(如设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按新公司法);③公司类型变更(见:类型变更)。

三、提醒

①表决比例要够(2/3 表决权);②涉登记事项必须办变更,不能只改内部章程;③常与其它变更一起办(见:多项一起变)。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07-01 施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变更登记相关规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表决与变更登记的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本文更新于 2026-09-17。章程修改与变更登记,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