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公司决定解散后要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新《公司法》要求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负责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办理注销。逾期不清算,股东可能要担责。

一、谁来组、干什么

事项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人员
成立时限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
职责清理财产、通知/公告债权人、清偿债务、分配剩余、办注销

二、清算顺序

清偿顺序一般为:清算费用 → 职工工资社保 → 欠税 → 普通债务 → 剩余财产按出资/持股分配。要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提醒

①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怠于清算造成债权人损失的,股东/清算组成员要担责;②清算后才能税务清税、工商注销(见:注销流程);③有债务/诉讼要在清算中处理(见:未了诉讼)。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07-01 施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注销登记相关规定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的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本文更新于 2026-09-16。清算与注销代办,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