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企业(含个体户、农专社)每年要在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报。逾期不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投标、贷款、招投标等。
一、时间与渠道
报送时间:每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填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出资、资产状况等。
二、逾期后果
未按期公示年报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长期不改正可能进一步影响信用(严重的进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移出异常需补报并申请。经营异常的其他诱因见:地址无法联系会被列异常。
三、建议
把年报公示纳入每年固定事项,别拖到 6 月底;数据要与实际、与工商税务信息一致。
法规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每年 6 月 30 日前公示上年度年报、逾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市场监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年报或移出经营异常需要协助,可预约光年财税顾问。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市场监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年报或移出经营异常需要协助,可预约光年财税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