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发票作废要同时满足三条:①当月开具、未跨月;②购方未认证/未抵扣、发票联未被对方入账;③销方未记账(未抄税)。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就不能作废,只能开红字发票冲销。数电票一般不支持作废,统一走红冲。
一、作废的三个必要条件
纸质专票作废需同时满足: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方开票当月;销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通俗说就是:当月 + 双方都还没用它。
二、不满足就红冲
已跨月、已交付/认证/抵扣、已入账的,都不能作废,改开红字发票(判断与流程见:作废 vs 红冲、红字发票适用情形)。
三、数电票特别提醒
数电发票一般不支持作废,只能红冲;开错就按红字流程冲销后重开(见:红蓝字冲销常见错误)。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及《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发票该作废还是红冲,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发票该作废还是红冲,可咨询光年财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