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两者是两套完全不同的个税规则:工资薪金属综合所得、税率 3%–45%(7 级);个体户经营所得单独计、税率 5%–35%(5 级)。扣除项和申报周期也不同。同时有两类所得的,各按各的规则、分别申报。
一、税率结构不同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 3%–45% 七级超额累进;经营所得单独计税,适用 5%–35% 五级超额累进——两套税率表的级距和税率完全不同。
二、扣除项目不同
综合所得可扣每年 6 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经营所得除比照基本减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可扣与经营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损失。
三、申报周期不同
工资薪金通常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年度可选办综合所得汇算;经营所得需按月或按季预缴、年度终了强制汇算清缴。
同时有工资和经营所得的,两类所得分别计税、分别申报,不会因合并而增减整体税负。经营所得测算见:社保公积金与个税。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综合所得 3%-45%、经营所得 5%-35%、6 万元基本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本文更新于 2026-09-06,以现行有效政策为准。两类所得怎么申报更清楚,可预约光年财税顾问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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