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这之后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认缴的注册资本。
对于2024年7月1日前登记设立的存量公司,国务院给出了三年过渡期:如果原来约定的认缴出资期限超过规定年限,需要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以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这个时间节点已经临近,企业需要提前规划。
如果到期没有缴足注册资本,一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股东需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未实缴部分也会影响股权变更、融资和银行授信。建议企业尽早核查自身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制定合理的实缴计划或依法办理减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适用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判断,欢迎预约顾问免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