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积分制度,作为电商平台和商家常用的客户维系和复购激励工具,前面已经讨论过其基本的收入确认会计处理规则,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看,积分作为消费者通过实际消费行为积累获得的一项权益,商家对其设置的具体使用规则(包括有效期和到期清零安排),同样需要遵循基本的诚信透明原则,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商家设置积分有效期限,并在积分到期未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清零处理,这项规则设计本身,属于商家在会员权益管理体系设计上的正常自主权范畴,具有一定的合理商业逻辑(比如避免积分无限期累积给商家带来的长期负债压力、鼓励消费者更加积极活跃地参与消费和使用积分等),法律并不禁止商家设置合理的积分有效期规则。

但这项规则的合规适用,核心前提是商家必须已经在消费者加入会员体系、开始积累积分的过程中,就清晰、明确地告知相应的积分有效期和到期清零规则,这类规则内容,理应体现在会员章程或者积分使用规则条款中,且这些条款信息应当以消费者能够合理知悉、便于查阅了解的方式呈现(而不是隐藏在难以发现的角落,或者使用过于晦涩难懂的表述),如果消费者在加入会员、积累积分时,完全不知悉存在这样的有效期和清零规则,商家事后突然清零积分的做法,可能被认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从提升消费者体验和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商家在积分即将到期清零前的合理期限内(比如提前一个月),通过短信、APP推送通知、电子邮件等消费者能够便捷接收到的方式,主动向消费者发送提醒通知,告知其账户中存在即将到期的积分,帮助消费者及时了解情况并在积分失效前,合理安排使用这部分积分,这种主动提醒的做法,虽然目前并非普遍适用的强制性法律义务,但确实是提升消费者体验、体现商家诚信经营态度的积极举措,也有助于减少因为积分突然清零而引发的消费者不满和投诉纠纷,建议商家在设计和执行积分管理规则时,充分考虑上述告知义务和提醒机制的落实,切实保障消费者对自己积累积分的知情权和合理使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