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或者外卖平台强制要求入驻商家“二选一”,即要求商家只能选择在该平台独家经营,不得同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上开店经营,这种做法长期以来是电商平台竞争领域备受关注和监管重点整治的问题,如果平台的这种要求,是通过滥用其在相关市场的支配地位(比如利用其掌握的巨大流量优势、对商家的实际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力)强制实施的,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和电子商务法的相关禁止性规定,损害了商家的自主经营权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从法律规制角度看,反垄断法明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即所谓的“限定交易”行为;电子商务法也专门针对电商平台经营者,明确规定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这些法律规定,都为规制平台“二选一”这类强制排他性经营要求,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商家如果遭遇平台强制“二选一”的不合理要求,可以通过多个官方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一是可以直接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机构)进行举报反映,也可以向平台注册所在地或者商家自身所在地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依法开展调查处理;二是可以通过12315全国互联网平台,在线提交相应的投诉举报材料,或者直接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电话,进行口头反映和登记;三是如果商家所属的行业存在相应的行业协会组织,也可以考虑通过行业协会集体反映诉求,形成更大的关注度和推动力,共同维护行业内商家的合法权益。

建议商家在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平台涉嫌强制“二选一”的行为时,尽量收集和保留能够证明平台存在这类强制排他性要求的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平台方的相关通知、沟通记录、政策规则条款、以及因为拒绝“二选一”要求而遭受的具体不利对待情况等),这些证据材料有助于监管部门更加高效、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监管部门近年来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已经查处了多起涉及“二选一”的典型案例,商家应当增强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积极反映和维护自身的合法经营权益,而不是被动接受平台的不合理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