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商家针对外卖平台渠道和店内堂食渠道,对同一款菜品设置不同的销售价格,是行业内比较普遍的现象,这种差异化定价现象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两个渠道商家实际承担的运营成本存在明显差异——外卖订单通常需要商家承担平台佣金费用(不同平台的佣金比例存在差异,但通常是一笔不小的成本支出)、以及额外的包装材料和配送相关成本,而店内堂食渠道则不涉及这些额外成本,因此商家为了保持两个渠道相对合理和可持续的利润空间,对外卖渠道的菜品设置相对更高一些的价格,是一种符合商业逻辑的定价策略。
从法律合规角度看,这种基于不同销售渠道进行差异化定价的做法,本身并不违法,也不构成对消费者的价格欺诈,因为消费者在选择通过外卖平台下单时,能够清楚看到平台上展示的具体价格信息,是基于这个明确的价格信息做出消费决策的,只要商家在外卖平台上的价格标示清晰、准确,不存在隐瞒或者误导性表述,消费者知情选择购买,这种渠道间的价格差异属于正常的商业定价自主权范畴。
但如果出现商家在外卖平台展示的菜品价格,与消费者实际下单后系统结算收取的价格不一致(比如页面显示价格与最终账单价格存在差异,且这种差异未经消费者事先明确知悉同意),这种情况下,无论差异是由于系统技术问题还是商家人为操作导致,都涉嫌违反了明码标价的基本要求,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这种价格不一致的情形,是商家故意为之、意图诱导消费者以为享受了页面展示的较低价格而实际却被收取更高费用,还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据此主张相应的权益保护。
建议餐饮商家,如果确实需要针对外卖和店内渠道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应当确保在外卖平台上准确、清晰地标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定期核实平台展示价格与后台实际结算价格保持一致,避免因为价格信息不同步或者系统技术问题,导致消费者遭遇“标价一套、结算一套”的不佳体验,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商家自身的经营信誉,消费者如果发现外卖平台展示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可以保留相应的证据(订单截图、支付记录等),向平台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