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确实不再需要经营、希望退出市场的公司,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是正确且负责任的做法,注销登记需要经过清算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办理税务注销等),确认公司已经没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法人资格正式消灭,这是企业依法终止经营、退出市场的正常方式,也是对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负责任的处理方式。
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市场监管部门对存在特定违法情形的企业(比如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超过规定期限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满一定期限仍未改正等)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对企业的一种“惩罚性”处理,而不是企业主动申请的结果。
很多企业主存在一个误解,认为被吊销营业执照就等于公司自动消失、不需要再管了,这种理解是错误且存在较大风险的: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实际上只是丧失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但其法人主体资格并未因为吊销而立即消灭,企业仍然需要依法组织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并最终办理注销登记,才能使公司法人资格真正归于消灭;如果企业在被吊销执照后,长期不进行清算和注销,不仅会继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产生诸如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信用惩戒措施。
建议不再需要经营的公司,及时主动办理注销手续,而不是选择放任不管等待被吊销这种更为被动和不利的处理方式;如果公司已经因为各种原因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也应当尽快按照法律规定组织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消除因为长期未注销带来的信用惩戒风险,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处理相对复杂的注销清算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