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配送作为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新业态用工领域,配送骑手与外卖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和劳动用工领域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外卖平台的用工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既有平台直接招聘管理配送员的相对传统模式,也有通过劳务外包公司、众包模式等更加灵活但法律关系相对模糊复杂的用工安排,不同的用工模式,对应的责任承担逻辑存在明显差异。
如果配送员与外卖平台(或者平台指定的关联公司)之间被认定为存在标准劳动关系,那么按照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配送员在从事配送工作(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通常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平台或者其关联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为配送员提供工伤医疗、伤残赔偿等保障;如果平台通过劳务外包的方式,将配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配送服务公司,具体的用工主体责任通常首先由该第三方外包公司承担,但如果外包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担责能力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平台作为发包方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目前较为普遍的众包配送模式(配送员通过平台的众包系统自主注册、自由选择接单,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用工管理关系,更接近于自主经营的个体劳动者身份),配送员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部分观点认为这种模式下双方更接近于合作关系或者民事委托关系,而非标准劳动关系,配送员在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可能需要更多依据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规则(比如涉及第三方机动车责任的,主要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应的保险理赔机制处理),平台在这种模式下承担的直接责任相对有限,但具体认定仍然需要结合个案的实际用工管理特征(比如平台对配送员的管理控制程度)综合判断。
建议外卖平台,无论采用哪种用工模式,都应当为配送骑手提供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障(比如众包模式下常见的按单投保的骑手意外险),降低配送员在配送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时的风险敞口;配送骑手自身也建议了解清楚自己与平台之间的具体合作关系性质,必要时主动通过购买商业意外保险等方式为自己提供额外保障;如果配送员在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的事故认定、医疗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结合自身与平台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情况,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依法主张相应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