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外卖业务在餐饮行业占比的不断提升,一次性餐盒、餐具、打包袋等包装材料,已经成为不少餐饮企业不可忽视的一项经营成本支出,这部分成本虽然看似金额不大,但对于外卖业务占比较高的餐饮企业而言,长期累积下来的总体支出规模不容忽视,企业应当重视这部分成本的规范核算和相应税务处理。

从增值税角度看,一般纳税人餐饮企业采购一次性餐盒等包材,只要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该项采购是用于企业增值税应税项目(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堂食和外卖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原则上可以按规定从企业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帮助企业降低实际的增值税税负;企业需要注意确保取得的发票信息准确完整,并及时进行认证抵扣(现行认证抵扣流程已经普遍简化,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即可便捷操作)。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看,无论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采购一次性餐盒等包材发生的成本,属于企业为提供餐饮(外卖)服务而发生的直接营业成本,只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发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营业成本予以税前扣除,这部分处理跟企业采购食材原料等其他经营成本的税务处理逻辑是一致的。

建议餐饮企业加强对一次性包材采购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选择能够提供合规发票的正规供应商采购渠道,避免因为图便宜从无法提供合规发票的小商贩处采购,导致这部分实际发生的成本无法取得合法凭证、无法正常进行税前扣除和进项抵扣,增加企业不必要的税务成本;同时,随着环保要求的提升,部分地区对一次性塑料餐具的使用也有相应的环保合规要求,企业在采购环节也应当关注所用包材是否符合当地环保法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