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条款是采购合同、供应链合同等商业合同中常见的免责条款,用于在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一方或者双方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时,明确相应的责任豁免和权利义务处理规则,虽然民法典等基础法律已经对不可抗力的一般法律后果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企业在具体的商业合同中,仍然有必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交易实际情况,对不可抗力条款进行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约定,避免完全依赖法律原则性规定在实际发生争议时产生适用分歧。
首先,建议合同中相对具体地列明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情形范围,虽然不可能穷尽列举所有可能情形,但可以结合供应链所在行业的历史经验和潜在风险点,列举一些相对明确、容易识别判断的典型情形(比如自然灾害、政府依法采取的征收征用及其他限制性措施、非因一方原因导致的大规模疫情防控措施等),同时保留“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的兜底表述,这样既有相对明确的适用指引,也保留了必要的灵活性。
其次,条款中应当明确约定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多长时间内(比如3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等具体期限)书面通知对方,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比如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行业协会或者商会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实证明等),及时、规范的通知和证明义务,有助于双方尽早采取应对措施减少损失,也是判断该方是否可以据此免责的重要考量因素,如果一方未能及时履行通知和举证义务,可能影响其主张不可抗力免责的效力。
此外,建议合同明确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各自的具体权利义务安排,比如不可抗力导致履行迟延的,受影响方是否可以合理顺延履行期限、顺延多长时间;如果不可抗力持续影响超过一定期限(比如连续30天以上)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是否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解除后的清理结算方式如何处理,这些具体化的约定,能够为双方在真正遇到不可抗力情形时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大幅减少因为条款约定过于原则和笼统而产生的理解分歧和争议成本,建议企业在起草或者审查采购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时,结合自身供应链的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进行针对性的条款设计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