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是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监管内容之一,国家针对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制定了明确的排放标准,企业生产车间产生的噪声传播到厂界外,如果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就构成了噪声污染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对外环境责任角度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部分地区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噪声超标排放的企业,可以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企业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比如加装隔音降噪设施、调整生产工艺)改正超标排放行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如果企业逾期不改正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责令停产整治等更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从对内部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保护角度看,生产车间高强度、长时间的噪声环境,如果超过职业健康相关标准,可能对长期在该环境下作业的员工造成听力损害,形成职业性噪声聋等法定职业病,企业作为用人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噪声防护用品(比如耳塞、耳罩)、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等法定义务,如果因为企业未尽到这些义务导致员工患上噪声聋等职业病,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和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伤残赔偿等。
建议存在高噪声生产工艺的制造业企业,从环境合规和职业健康保护两个维度,同步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一方面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音降噪设施、优化车间布局等方式,从源头降低对厂界外环境的噪声影响;另一方面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噪声防护装备,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切实保护员工的听力健康,避免因为噪声污染问题面临环保处罚和职业病赔偿的双重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