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尤其是初创期或者管理相对粗放的中小企业,容易在用工规范性上有所疏忽,比如员工已经实际到岗工作,但劳动合同的签订流程滞后甚至被遗忘,这种疏忽一旦被员工在劳动争议中提出主张,企业往往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等明显的经济赔偿责任,这个成本远高于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所需投入的管理精力。
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是法律为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义务而设置的惩罚性条款,企业不应该心存侥幸,认为员工不会因为这类问题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实际上这类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企业面临的败诉风险和赔偿成本相当现实。
建议企业将劳动合同签订作为员工入职流程中优先级最高、必须第一时间完成的环节,建立规范的用工合同管理台账,明确跟踪每一位员工的合同签订、续签时间节点,避免因为管理疏漏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持续存在,具体的用工合规管理体系建议咨询专业人力资源或法律顾问协助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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