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计划把业务延伸到线上信息展示或药品电商的传统药品经营企业,通常还需要另行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如果涉及交易还需要交易服务资格),不能认为线下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经覆盖了线上业务的全部合规要求。
反过来,如果一家企业只是想做药品相关的信息资讯网站或App,不涉及实际的药品经营活动(不卖药,只做信息展示和科普),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具体判断,通常纯信息服务类业务的资质要求会相对聚焦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本身。
企业在规划涉及药品的互联网业务时,建议先明确自身业务是否涉及实际的药品经营环节(进销存、销售),再据此判断需要同时具备哪些资质组合,具体的资质规划建议咨询熟悉医药行业资质的专业机构,避免遗漏关键资质导致业务无法合规开展。
具体政策以国家及属地最新公开文件为准,本文仅作一般性说明,不构成办理结果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