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这个说法虽然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但严格来说,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下更准确的表述是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这个标准适用于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计算,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在减去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剩余部分才是应纳税所得额,按相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很多员工对个税起征点存在一个误解,以为月工资只要低于起征点就完全不用缴税、高于起征点就要就全部工资缴税,实际上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只有超过起征点和各项扣除后的部分,才按对应的税率级距分段计算纳税,不是收入一旦超过起征点,全部收入都按较高税率缴税。

个税起征点及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的政策参数,企业财务和员工个人在关心具体的个税计算和申报时,建议以税务机关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为准,避免依据过时或道听途说的标准自行计算。

具体政策以国家及属地最新公开文件为准,本文仅作一般性说明,不构成办理结果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