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在先商标冲突:这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如果申请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或在先申请、且指定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审查机关会予以驳回。
缺乏显著特征:商标本身过于通用化、直接描述商品特点或功能、缺乏能够将该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区分开的显著特征的,同样会被驳回,比如直接使用行业通用名称作为商标申请。
含有禁止使用的内容:商标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比如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近似的标志,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内容等),会被直接驳回。
建议:企业在设计商标方案时,应当从显著性、独创性角度充分考虑,避免使用过于通用或描述性的元素,同时提前做好商标查询工作,从源头降低驳回风险。
建议从显著性和独创性角度设计商标方案,欢迎预约顾问协助评估注册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