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义:专利优先权制度是指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一个国家(或地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规定的优先权期限内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时,可以主张以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日。

期限规定: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自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自首次申请日起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相应期限内提出后续申请并主张优先权。

优先权的实际价值:主张优先权后,在后申请在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等授权条件时,以优先权日而非实际申请日作为判断的时间基准,这意味着即便在优先权期限内该技术方案被他人公开或者他人就相同主题提出了申请,也不会影响申请人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认定。

建议:企业在首次申请专利后,如果计划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寻求专利保护,应当密切关注优先权期限,及时在期限内提出后续申请并主张优先权,充分利用这一制度设计带来的保护优势。

建议密切关注优先权期限,及时提出后续申请充分利用保护优势,欢迎预约顾问协助规划专利申请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