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比如商品销售、服务提供、资金拆借、无形资产使用),其定价应当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即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往来时应有的定价原则确定,不能随意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各主体的利润水平。

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需要按规定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证明其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未按规定准备同期资料或者定价明显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特别纳税调整。

建议存在较多集团内关联交易的企业,建立规范的转让定价政策和文档管理体系,而不是等到税务机关启动特别纳税调整调查时才被动应对。

集团内关联交易定价的合规性不确定,欢迎预约顾问帮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