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探店类达人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商家直接支付的探店推广/合作费用(劳务报酬性质),二是通过平台团购链接带来的实际消费产生的佣金分成(服务佣金性质),两者虽然都和“探店”这个行为相关,但收入性质并不完全一致。

由于探店合作往往涉及“霸王餐”(免费体验后发布内容)加“附加推广费”的复合模式,建议达人和商家在合作前明确约定哪些属于服务对价(需要计入收入申报纳税),哪些仅是体验性质的商品或服务提供。

达人如果同时和多家本地商户合作、收入体量可观,建议尽早规范为个体工商户或工作室主体,统一核算申报。

探店达人的收入构成和申报方式不清楚,欢迎预约顾问帮您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