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材料: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房东身份证明)、拟登记的名称信息(使用字号或直接以经营者姓名登记)。

经营范围相关材料:如实填报拟从事的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比如食品经营、药品零售)需要补充对应资质证明或按告知承诺制先行登记后补办。

委托代办材料: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要额外提供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

特殊情形材料:外地户籍在杭经营的,部分区县可能需要补充居住证明;多人合伙经营以个体工商户形式登记的(家庭经营),需要明确经营者与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关系。

材料清单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欢迎预约顾问协助核实并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