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条件确认:企业需要满足未开业、或者开业后没有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这几种情形之一,才能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核心材料:全体投资人(股东)签署的承诺书,承诺企业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公告材料:需要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20个工作日,期间无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证照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如有遗失需要先办理补办或者提供遗失说明),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凭以上材料即可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简易注销适用条件需要提前自查,欢迎预约顾问协助判断是否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