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现自己公司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很多老板一头雾水。其实解除并不神秘,关键是先搞清楚“为什么被列入”,再对症整改——不同原因,解除的做法不一样。

最常见的原因是没按时年报。企业每年要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逾期未报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这种情况解除相对简单:把欠报的年度报告补报上去、并按要求公示,然后申请移出。

第二类是信息公示的问题:该公示的信息(比如股东出资、行政许可等)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解除的做法是补充公示、或者更正不实信息,把该公开的按规定公开到位。

第三类是“地址异常”,也就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联系不上企业(信件退回、实地查无等)。这类要先解决“联系得上”的问题:核实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如果登记地址已经不用了,就把住所变更为真实、能收到信件、能实地联系的地址;能提供在原址可取得联系的证明的,也可按要求处理。

把对应的原因整改完成后,向当初作出列入决定的登记机关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经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移出。要提醒的是:被列入经营异常超过三年仍未改正的,会被列入更严重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牵连更大,所以发现异常要尽早处理,别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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